国际金融报8月31日讯 据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政府网信息,8月31日,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提升个税相关专项扣除规范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缓解家庭生育抚养和赡养的开支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国务院令确定,提升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税专项扣除规范。
以下是通告全文:
国务院关于提升个税相关专项扣除规范工作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各省市、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国务院令中央部委、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缓解家庭生育抚养和赡养的开支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国务院令确定,提升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税专项扣除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规范,由每一个婴儿每个月1000元提升到2000元。
二、孩子教育专项扣除规范,由每一个儿女每个月1000元提升到2000元。
三、赡养父母专项扣除规范,由每个月2000元提升到3000元。在其中,独生子依照每个月3000块的规范标准扣除;多子女家庭与兄弟平摊每个月3000块的扣减信用额度,每个人平摊额度不得超过每个月1500元。
四、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孩子教育、赡养父母专项扣除涉及到的其他事宜,依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以上变更后的扣减规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
2023年8月28日
(小编: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