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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国际金融报8月31日讯 据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政府网信息,8月31日,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提升个税相关专项扣除规范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缓解家庭生育抚养和赡养的开支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际金融报8月31日讯 据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政府网信息,8月31日,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提升个税相关专项扣除规范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缓解家庭生育抚养和赡养的开支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国务院令确定,提升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税专项扣除规范。

以下是通告全文:

国务院关于提升个税相关专项扣除规范工作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各省市、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国务院令中央部委、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缓解家庭生育抚养和赡养的开支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国务院令确定,提升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税专项扣除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规范,由每一个婴儿每个月1000元提升到2000元。

二、孩子教育专项扣除规范,由每一个儿女每个月1000元提升到2000元。

三、赡养父母专项扣除规范,由每个月2000元提升到3000元。在其中,独生子依照每个月3000块的规范标准扣除;多子女家庭与兄弟平摊每个月3000块的扣减信用额度,每个人平摊额度不得超过每个月1500元。

四、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孩子教育、赡养父母专项扣除涉及到的其他事宜,依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以上变更后的扣减规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

2023年8月28日

(小编:谭梦桐)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热点新闻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edianxinwen.cn/12855.html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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