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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外汇局:拟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

7月24日,国家外汇局网站消息称,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ldqu…

7月24日,国家外汇局网站消息称,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强调,全面推广跨境融资方便化示范点现行政策。将科技型企业列入跨境融资方便化示范点行为主体范畴,进一步扶持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陕西省、北京市、重庆市、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湖南省、海南(市辖区)辖下满足条件的高新科技、“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可在没有超出等价1000万美金信用额度内独立使用债务。其它地区辖下满足条件的高新科技、“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可在没有超出等价500万美金信用额度内独立使用债务。

中国外汇局表明,经国家准许,国家外汇局自2022年起在上海临港新片区等四个地区进行国际贸易项目投资高水平开放示范点。各类示范点现行政策均立即落地执行,给公司带来了很大便捷,大幅提升了业务高效率,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拓展了公司的融资方式,获得了银企合作的一致好评。

为深入推进外汇政策高水平开放与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国家外汇局对于该四地实施的示范点现行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评定,同时结合所在部门最新现行政策状况,依照分类施策、妥当规范有序标准,制定了此《通知》,将可推广、可开展的一揽子跨境电商贸易投资便利化现行政策营销推广至全国各地执行。

合乎四项要求的科创型企业在一定信用额度内独立使用债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所指高新企业就是指经国家和地区有关部门认证具备专利权、技术或加工工艺优秀、行业前景优良、资产总额小规模的企业孵化器;“专精特新企业”公司就是指经国家和地区有关部门认证具备“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品牌化、新奇化”特点的公司;科技型企业就是指经有关部门认证借助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从业科技进步研究与开发主题活动,获得自主产权并把它转化为高新科技产品和服务,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小型企业。

满足条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公司、科技型企业可以按照本引导参与跨境融资方便化业务流程,在一定信用额度内独立使用债务。

具体而言,参加方便化业务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成立年限一年(含)之上且存有具体经营活动非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外)。二是得到国家和地区有关部门验证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公司或科技型企业。三是若为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名册内企业,其货品贸易外汇管理归类结论应是A类。四是近些年无外汇交易行政处分纪录(创立不满两年的,自成立的时候起无外汇交易行政处分纪录)。

《通知》还提到,参加方便化业务企业当中不会再同时符合要求的,则不可再次进行方便化业务流程。公司仍拥有选用方便化业务流程注册登记的债务,可以将债务持有至到期,债务资产仍然可以正常启动,待付息完成后应按规定销户该债务。

除此之外,企业新筹集资金债务,需持续进行方便化业务流程前选用的债务方式使用债务;进行方便化业务流程前没有选择过债务方式外资企业,可自由选择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或“投注差”方式借款。根据方便化业务流程注册登记的债务若有账户余额,需占有公司的外债额度。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强调,中国外汇局依规明确参加公司方便化业务流程信用额度限制,所在城市中国外汇局在信用额度限制内按实需标准明确参加公司方便化信用额度。针对发展前途不错、是国家重点发展市场和领域内的公司,具体资金需求须经超过信用额度限制的,所在城市外汇交易大队、外汇交易管理部门经团体决议能够做出决定。

权威专家:《通知》落地、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便捷度有希望大幅度提高

先前,在2023年上半年度外汇收支数据信息状况在发布会上,国家外汇局副局、发言人王春英表明:“中国外汇局将进一步扩大跨境融资方便化示范点范畴,提升公司造福面,把跨境融资方便化现行政策拓展到全国各地,把早期地区方便化示范点额度统一提高到1000万美金,是我们的第一个考虑到。第二个考虑到,加强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将相关跨境融资方便化现行政策造福行为主体扩展到科技型企业,适用科技型企业的改革创新。”

中行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王有鑫表明,《通知》正式落地后,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便捷度有希望大幅度提高。以前公司使用债务受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危害,公司海外融资经营规模可能与资产或净资产规模、跨境融资杠杆比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相关。

王有鑫觉得,本次立即授予科技型企业较高额度的独立借款信用额度,既提升了公司融资便捷度与主体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融资额。尤其是对于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等场所的科技型企业而言,外债额度更高一些,更容易充分发挥适用科技型企业持续发展的功效。

王有鑫称,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高新科技行业发展的高度重视。高新科技、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是中国科技创新活动的中坚力量,对于提升科研实力、提升全产业链竞争能力、稳链固链强链,乃至突破关键行业“受制于人”牵制都是有重要意义,改进其融资条件、提升融资额针对经济结构调整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可以借助资产进行大量研发项目,选购技术设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进而助推科技创新发展。

封面图由来:每经新闻记者 张建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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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马子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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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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