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准许,山西省省纪委监委对晋城市市政协原党委委员、副书记崔守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核查,崔守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长期性搞封建迷信;忽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规定逾期应用原单位公务车;违背组织原则,违反规定替他人们在职务调整升职等多个方面谋取私利;对半坡起步传统村落珍贵文物损坏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替他人们在工程项目承包、晋升职级等多个方面牟利,并违法私收高额财产。
崔守安有违党的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党的廉洁纪律和作风纪律,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犯罪,特性比较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科学研究并上报山西省委准许,确定给与崔守安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取消录用享有待遇;追缴其违纪得到;把它涉刑难题移送检察机关依规移送起诉,涉及财产一并移交。
崔守安个人简历
崔守安,男,汉族人,1962年3月生,山西晋城人,本科文凭,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出来工作。
曾担任晋城市泽州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晋城市泽州县委书记;晋城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书记。2022年3月,离休。
(山西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