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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首部“禁塑”地方性法规10月1日施行

中国新闻网西宁市6月29日电(王跃)“机构拟定的《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青海第一部有关不可降解一次…

中国新闻网西宁市6月29日电(王跃)“机构拟定的《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青海第一部有关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产品管理的地方法规,对提升‘白色垃圾’整治、保护与保护生态环境带来了法纪确保。”29日,青海省黄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刘宏在青海省省生态环境厅第二次常规发布会上说。


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位于九曲黄河第一湾,地区有国家级别生态公园、原生树林、黄河大峡谷、高峡平湖等各种生态环境,是我国三江源保护区和中华水塔重要构成部分,也是全国第三个国家级别文化艺术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区与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园区,被称作“塞北圣境,风韵黄南”。

据统计,由青海省黄南州生态环境局机构拟定的《条例》,在今年6月2日由青海十四届人大常委第二次大会准许。

《条例》明确了州、县(市)、乡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村、社区等在不可降解塑料产品管理方面里的岗位职责;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及其经营人、经营地管理人员等从严禁、限定、激励视角增设了行为准则;明确了废弃物回收、运用、解决,取代材料与新产品的引入、营销推广、使用等层面理应采取措施;明确了对经营人市场销售、给予应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

刘宏表明,要深层次做好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以工程建设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作,严格控制土壤层安全隐患。对突显环境污染问题坚持不懈“快、准、狠”的高压态势,不断夯实整改落实监督责任和监督职责。

目前为止,黄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续建项目总共10个,项目总投资4.13亿人民币。新建工程5个,项目总投资2.44亿人民币。新进库新项目9个,在其中水污染治理新项目2个,大气污染治理新项目3个,土壤污染治理新项目2个,乡村环境项目2个。

黄南州在青海实施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产品管理的地方法规,对依规提升“白色垃圾”整治、保护与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清洁青海省”基本建设有重要实践价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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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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