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天域生态称担保责任已自动解除 丰元股份逾7100万订金回收风险增大

7月4日夜间,天域生态(SH603717,股票价格6.93元,总市值20.11亿人民币)公示公布,企业对丰元股份(SZ002805,股票价格22.54元,总市值63.13亿人民币)…

7月4日夜间,天域生态(SH603717,股票价格6.93元,总市值20.11亿人民币)公示公布,企业对丰元股份(SZ002805,股票价格22.54元,总市值63.13亿人民币)已付款青海省聚之根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青海省聚之根”)预付款7160.22万元连带担保责任已全自动消除。

先前,丰元股份于6月末公布停止增资扩股青海省聚之根。按照合同约定,丰元股份将回收利用7100余万元预付款。因为青海省聚之根销售业绩亏本,且陷入众多合同纠纷案,并强制执行、高度限制,其能否及时偿还以上资产让人关心。对丰元股份而言,天域生态对于该还贷贷款担保是一道确保,但担保消除代表着丰元股份回收利用这笔钱风险有所上升。

天域生态称对还贷贷款担保已全自动消除

据天域生态公示,前不久,企业参股子公司青海省聚之根接到丰元股份的书面形式通知,丰元股份通过当场财务尽职调查,确定停止对青海省聚之源的项目投资,同时要求按《股权投资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的承诺,规定青海省聚之根收到通知函后10个工作日后免息退还丰元股份已收取的预付款7160.22万余元。

据统计,青海省聚之根创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六氟磷酸锂生产与销售的新能源材料公司。股份层面,刘炳生、天域生态、蔡显威各自拥有青海省聚之根58.50%、35%、6.5%股份。上年11月末,丰元股份公告显示,公司和刘炳生、蔡显威、天域生态及青海省聚之根签署了《框架协议》,企业拟通过增资方式对青海省聚之根来投资,并预估拥有后面一种35%股份。

丰元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在报告期向青海省聚之根付了7160.22万余元担保金(即预付款)。依照《框架协议》承诺,刘炳生对青海省聚之根退还预付款事项担负连带保证责任。与此同时,天域生态允许把它拥有青海省聚之根股份的35%(即12.25%股份)质押贷款给丰元股份,用以贷款担保以上预付款还贷。

但是,丰元股份在6月29日夜间公布:“因为公司正处于产业链扩张型,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发展过程及战略规划方位,经充分考虑,青海省聚之根加盟项目不符合企业对投资方向的结构规定,停止该加盟项目。”

天域生态表明,结合公司与丰元股份再行签署的《担保合同》承诺,假如自《框架协议》实施后60日内,丰元股份并未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投入的,企业连带担保责任全自动消除。截止到本公告发布日,企业对丰元股份已付款青海省聚之根预付款7160.22万元连带担保责任,因丰元股份未能“《框架协议》实施后60日内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项目投资”而全自动消除。

图片出处:公示截屏

丰元股份能不能准时资金回笼有疑问

依照《框架协议》,如果因丰元股份内、外部审核/审核等客观因素造成项目投资无法再继续开展的,必须在丰元股份书面形式通知青海省聚之根(项目投资)没法出台后10个工作日后由青海省聚之根免息退还丰元股份已收取的预付款。

在6月末公布的通知中,丰元股份未谈及预付款回收处理事项。与此同时,青海省聚之源的经营情况却让人并对能否准时还款造成忧虑。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其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能够看见,青海省聚之根背负着一些合同纠纷案。

中国执行公众信息网表明,青海省聚之根相继于今年1月12日、5月16日、5月24日被立案执行有关案子,执行标的分别是220.85万余元、2258.22万余元、98.40万余元。在今年的4月27日,因聚之根未能执行通知书指定期内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未履行金额215.87万余元),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对聚之根及公司法人代表刘炳生实施了限制消费对策。

值得一提的是,做为还贷担保方之一的刘炳活下来压力着向天域生态付款超大金额业绩补偿的责任义务。据天域生态6月28日公布,公司也2022年业绩补偿分配已和青海省聚之根及其刘炳生协商解决,应赔偿总金额4329.53万余元。“企业将会对业绩补偿责任采用追索对策,催促业绩补偿方尽早确定赔偿数额。”天域生态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7月份至今,陆续有投资人根据交流平台了解丰元股份有关以上预付款回收处理事项。对于此事,上市企业统一回复称:“企业将根据以前签订的约定书解决停止事宜”。

封面图由来:每日经济 刘国梅 摄

</div


责编 董兴生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热点新闻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edianxinwen.cn/3755.html

作者: admin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000001211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2562541511@qq.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