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西雅图高级法院离休审判长莉莲·辛格与美国加州里面前助手联邦检察官鲍比·孙在一个网上研讨会上表明,美政府正乱用《涉外情报监视法》702条文违法监管美国国籍。
莉莲·辛格表明,按照法律规定仅有在一定根据的情形下,才会对涉嫌违法犯罪人进行监测。但实际上,以及美国一些执法机关常常根据702条文,在未授权的情形下获得美国人的数据和信息。辛格表明,在过去一段时间里,702条文一直被美政府用于监管外国人,尤其是那些在科学与学界相关工作的亚裔美国人,成为了未授权监控的主要总体目标,这都造成了很多错误不公平的提起诉讼。
鲍比·孙验证了辛格这样的说法,他表达自己近期曾和客户进行两次个人交谈,但之后顾客就遭到提起诉讼,此刻这才知道自己与被告方间的保密通信被执法机关监听了。
2008年,美国对中国《涉外情报监视法》开展修定,提升第702条为宣布条文。该条文容许美国国家安全局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批准的情形下,就可以对挑中“其他国家总体目标”执行监管,收集其手机、短消息及互联网通信具体内容。该条文还容许搜集与老外通讯的外国人有关信息,不管他是否在国外地区。
对于此事,有国外民间团体强调,从表面看,第702条文是容许政府部门监管国外海外总体目标,严禁“有意对于美国国籍”。但是,包含美国国安局等在内的一些执法机关经常会在并没有有效原因的情形下获得与违法犯罪没什么关联美国人的通信信息。
早已不是702条文第一次被指证遭受美政府乱用。就在那上月19日,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公司办公室发布的一份破译人民法院文件显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人员在以往数年里经常“随便应用”一个包括美国国籍个人电子邮箱、短消息和其它通信信息的监管数据库系统,这一数据库系统恰好是根据702条文成立的。按规定,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人员仅有在研究对外情报信息有关案子时候有权利应用这一数据库系统。但调查显示,短短的数年里,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人员使用这一数据库频次超出27.8万次数,在其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有效原因”。她们检索调取的信息非但没有关系对外情报信息,或者不牵扯中国刑事犯罪。(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