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2日电 市场监督总局网址22日信息,前不久,市场监督总局(国标委)公布2023年第10号国家行业标准公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布。该标准由农业部机构拟定,将在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环节整治、正确引导生鲜食品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当有效外包装、标准市场管理给予执法依据和平台支撑。
该标准确定了蔬菜水果(含食用菌菌种)、新鲜水果、废弃物、海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品初级农产品是不是包装过多的技术指标和判别具体方法。
性能指标包含三方面:一是对于不同类别以及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生鲜食品初级农产品增设了10%—25%包装空隙率限制。
二是要求蔬菜水果(包括食用菌菌种)和蛋不得超过3层外包装,新鲜水果、废弃物、海产品不得超过4层外包装。
三是确立生鲜食品初级农产品包装费用与市场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20%,对市场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苗、大樱桃、扬梅、枇杷果、废弃物、海产品和蛋加严至不得超过15%。
为避免对农业经营主题活动造成一定的危害或形成新的资源浪费现象,该标准增设了6个月执行缓冲期,并规定“执行之日前生产制造或进口的生鲜食品初级农产品可售卖至有效期终止”。出台后,生产制造运营主体应按照该规范标准,对生鲜食品初级农产品销售包装开展合规设计方案。
市场监督总局(国标委)、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标准宣贯执行,进行监督执法,正确引导生鲜食品初级农产品生产制造运营主体尽早进行对标达标自我评价、合理选用包装材料、标准产品包装设计。与此同时,提倡顾客积极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购买包装过多的生鲜食品初级农产品。
相关链接:限定生鲜食品初级农产品包装过多规定公布,2024年4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