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现场记者青海人大常委政策研究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知,《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将正式9月1日起实施。《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共二十五条,作为国内第一部包虫病预防地方法规。该规章确立包虫病预防的基本原则战略方针和工作方案、确定了政府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实际工作岗位职责、打造了群防群控的包虫病防御体系、优化了宣传策划预防专业知识具体要求、加强了对病人救护援助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了阻隔包虫病传播方式的管控措施。该条列确立,地方人民政府医疗卫生、民政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部门理应凡符合援助要求的包虫病病人和家中开展诊疗与生活援助,并且对犬只管理、养犬除虫和无害处理设施规划等主要问题予以了确立标准。
青海是国内包虫病时兴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犬粪和家畜病虫害内脏器官是包虫病传播的关键病原体。通过组织包虫病防治攻坚行动,青海群体包虫病发病率从2012年的0.63%下降到2022年底0.14%,包虫病比较严重时兴趋势得到控制。本次《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的实施意味着青海包虫病防控工作迈进法制化路轨,为日后进行包虫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郝固源 刘泽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