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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办偿付能力监管联合会第二次大会,阐述了保险行业资本充足率与风险情况,探讨了2023年第二季度车险公司风险评级结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委委员、副局周亮…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办偿付能力监管联合会第二次大会,阐述了保险行业资本充足率与风险情况,探讨了2023年第二季度车险公司风险评级结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委委员、副局周亮上台演讲。

整体看,保险行业资本充足率维持充裕。第二季末,车险公司均值综合性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关键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财产险公司、人身保险企业、再保险公司平均综合性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是224.6%、178.7%和275.2%,关键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是193.7%、106.5%和239.3%。186家财险公司中,55家企业风险评级为A类,104家企业为B类,15家企业为C类,12家企业为D类。

会议强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直坚持中共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上级领导,大力加强保险业监管。2023年上半年度保险行业原保险保费收入3.2万亿,同比增加12.5%,2020年至今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上半年度险资年化利率综合性投资回报率为4.32%,同比增长1.5%。

会议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深入贯彻工作中主基调,依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的决策部署,提升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并持续管控,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更强支持实体经济和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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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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