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8月28日讯 据财政部官网最新消息,8月28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居民企业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合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所规定的,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益除于12月所得到的金额,依照本公告应附分月计算后综合所得税率表,确认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独立测算缴税。
以下是公示全文:
有关持续执行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现行政策的通知
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3年第30号
为进一步缓解经营者压力,现就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现行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企业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合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所规定的,不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益除于12月所得到的金额,依照本公告应附分月计算后综合所得税率表,确认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独立测算缴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益×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企业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可以选择划入当初综合所得税测算缴税。
三、本公告实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小编: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