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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优化至2027年底

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文一系列公示,确立多种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的税金现行政策,为运营主体减压力、增动能,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和创业。 为再次缓解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文一系列公示,确立多种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的税金现行政策,为运营主体减压力、增动能,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和创业。

为再次缓解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金压力,公示确立,2027年底前,对个体户年应纳税额不得超过200万余元的那一部分,递减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环保税(没有水资源税)、城建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合同印花税(没有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增值税附加税、教育费附加;对小微企业减征25%测算应纳税额,按20%税率缴纳税款。此外,一般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现行政策也延用至2027年底,即对月销售总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3%增值税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征1%税率征缴企业增值税;可用3%预征率的预缴税款新项目,减征1%预征率预缴税款。

为继续推动减轻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短缺、融资贵难题,公示确立,2027年底前,对金融企业向中小型企业、微企及个体户派发小额借贷所取得的利息费用,增值税免税。对银行与中小型企业、微企签署的借款协议免征印花税。经营者为农民、中小型企业、微企及个体户贷款、发行股票给予融资担保公司所取得的担保费用收益,同时为以上融资担保公司给予再担保获得得再担保费用收益,增值税免税。

为了支持就业和创业,两部门还发布了公示,确立持续实行项目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针对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需相符的标准,就业人数再次按不得超过300人、总资产和年销售额按都不超出5000万余元实行。为了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和创业,公示确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个体经营者的,自申请办理个体户备案当月起,在3年之内按每家每一年2万为额度先后扣除其当时具体应缴企业增值税、城建税、增值税附加税、教育费附加和个税。额度规范最多可上调20%,各省市、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具体情况在这里力度内确认实际额度规范。公司招收以上工作人员,也享有相对应税收政策。公示还确定了进一步帮扶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7月24日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继续执行积极主动的经济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提升、健全并认真落实减税降费。两部门的一系列公示,应该是讲话精神的高效贯彻落实,持续提升相关费用扶持政策,是维持宏观经济政策持续性、可靠性的主要表现。”我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表明。

(小编:王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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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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