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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与金融监管职能:遏制套路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研讨会召开

国际金融报8月1日讯 2023年7月26日,中国政法大网络金融法律法规研究所举办了名为“充分发挥司法部门与金融体系监管职责:抵制金融诈骗,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发展壮大”的讨论会并发布了…

国际金融报8月1日讯 2023年7月26日,中国政法大网络金融法律法规研究所举办了名为“充分发挥司法部门与金融体系监管职责:抵制金融诈骗,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发展壮大”的讨论会并发布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阐述了新式金融诈骗的概念、法律特征、犯罪方式及司法部门现况,并且从司法部门、金融体系监管、协同共治等几个方面明确提出实际解决对策。

2023年7月1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充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身份和使用价值,并且对民营企业寄予希望。该建议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明确提出政策扶持规章制度,同时要求加强对民企知识产权保护幅度。

近些年,尽管我国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恶势力违法犯罪获得明显成效,经营环境获得大幅度提升,但金融诈骗刑事犯罪并没有完全消退,反而是变得越来越隐敝以及具有欺骗性,社会上发生了一种新的对于民企的招数状况,其表现形式为犯罪分子引诱民企与金融企业签署借贷合同、抵押协议,根据故意生产制造毁约等形式设路障,驱使民企与犯罪分子签署不平等的三方协议,从而将金融借贷关联转化为民间借贷关系,再依靠暴力行为、威协或者以虚假诉讼罪骗领司法部门法院判决书等方式非法侵占罪民企的核心资产。这种违法行为的特征和金融诈骗的基本要素极为相似,这类似金融诈骗的情况受到破坏了销售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和司法公信力,损害了贷款人(民企)的合法权利,严重危害在我国民营企业发展。

本次论坛上,是来自于北大、中国政法大、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西北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及其司法部门的规律、刑诉法、诉讼法权威专家参加讨论,产生下列见解:

一、抵制金融诈骗,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实质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关键,金融关联国防安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预防金融诈骗的金融的风险,不仅可以维护保养金融市场稳定性和持续发展,都是确保民营企业发展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二、进一步完善金融诈骗规章制度。一方面,两高两部颁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叙述状况的形式将金融诈骗限制为“使用民间借款的名号”,此界定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根据在实践中存有以委贷为名非法侵占罪受害人财产个人行为,该建议存在较大的的滞后效应,造成金融行业所发生的金融诈骗个人行为没法可用,应开拓创新授予不仅有我国刑法规定新的解释,丰富多彩组成情况,以加强法律对瞬息万变的犯罪方法可适用范围。另一方面,为了解决诸多特定主体金融业消费者投诉窘境,提议创建金融消费公益诉讼制度,授予消费者组织或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的诉讼主体资格,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标准、标准,行政处分及赔偿,切实保护金融业消费者权益。

三、充分发挥金融体系监管职责:事先预防新式金融诈骗,提升金融环境。一方面,提升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及风险管控。金融企业需本身从各方面做出调整与创新,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包含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内部控制审计、提升信息技术管理、加强内部结构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等,产生事先防治天然屏障。另一方面,为了解决在我国债务催收乱相,维护贷款人合法权利及自尊,需加速制订公平公正债务催收标准,统一规范催款组织国家产业政策及人员资质,有效标准催款个人行为,确立处罚方式及管控标准。

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抵制新式金融诈骗,提升民营企业司法环境。(一)提高民事审判工作人员技术专业分辨能力。金融诈骗的举动方式日渐演化,隐敝且繁杂,加上民事审判需依靠刑事案件方式方可查清真相,因而,急待提高民事审判负责人对刑事犯罪的识别能力、对刑事案件法律的适用水平。(二)提升对借款事实证据证据核查幅度,金融诈骗设局者具有系统化、系统化违法犯罪特点,合理运用完善的证据资料提到虚假诉讼罪且很难被鉴别。提议在审理借款纠纷案例中,融合资产交货凭据、自有资金、资产迈向、商业惯例、外借水平、资产变化趋势、被告方关系等多种因素分辨借款的具体情况,如果需要还应该对资金链断裂开展透过式核查。(三)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检察机关组织重点针对民间借款、委贷、超标保护、公司破产等行业易出现为获得非法私利虚构事实开展民事案件活动进行监管,避免虚假诉讼罪对受害者导致实际性损害。(四)创建全公众参与的听证会制度。对有有效原因猜疑可组成金融诈骗的案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检查院等司法部门理应机构专家教授、侓师、受害者等社会各行为主体参加的听证会制度,将“客观事实”暴露在空气中接纳社会发展的监管。

五、建立完善单位协同治理体制。协作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其金融业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彼此协调机制,共享数据服务平台,将民间借款、金融诈骗列入管控范畴,全面提升管控效率。

六、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灵活运用多种多样媒体形式,加强对金融借贷现行政策以及相关知识普及;根据按时公布经典案例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金融诈骗的危害性、作案手段,提高众多群众、公司的安全意识和识骗功能,提高对金融诈骗诱惑免疫能力。

本次研讨会在社会各界专家教授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效,为“充分发挥司法部门与金融体系监管职责:抵制金融诈骗,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发展壮大”奉献了聪慧。

(小编: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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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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