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7月27日讯 据南宁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消息,南宁市公积金管委会发布了关于中止审理商业房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工作的通知。
通告强调,南宁市公积金中心现阶段营运资金率已经超过85%,依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规〔2019〕5号)第三条“如管理处营运资金率超过85%,发生信贷资金不足的问题时,暂时中止审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流程”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7月28日起南宁市公积金中心中止审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流程。
2023年7月28日前办理的商转公贷款业务流程,合乎下款要求的,由南宁市公积金中心依据资产的具体应用情况再次放贷。
(小编: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