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里侵吞学费、择校费、捐资助学等费用2500余万元开展投资理财,竟然仅盈利6400汪义。7月27日在下午,常州金坛一中学的财务出纳朱某涉嫌挪用资金,被立案侦查,金坛法检“两长”同庭履行职责。朱某认罪悔罪,此案将待仲裁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现代快报记者从金坛人民法院了解到了,2010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朱某在担任常州市金坛区某中学出纳会计期内,利用自身扣除、存放、上交学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的职务便利,先把以上花费存进其个人帐户,以后数次侵吞这笔费用选购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侵吞额度总共25518572.08元,朱某从这当中非法牟利总共6464.49元。
当日,金坛法院于立峰出任法官,金坛检察院检察长仲军出任公诉方。控辩双方紧紧围绕犯罪主体真实身份、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举证质证及争辩。据公诉案件内容显示,朱某多将公款私存选购“一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短期理财产品。比如2013年2月,朱某将收取2013年春学期学费存进自身帐户,以后从这当中侵吞189万元选购“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这当中非法牟利139.77元。2014年8月至9月,把它收取2014年秋学年学费从这当中侵吞1195000元选购“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这当中非法牟利111.1元。
公诉方阐述了朱某因涉嫌挪用资金高达16次。记者注意到,朱某把这些公款私存开展短期理财,盈利均非常低,比如2014年3月,朱某侵吞2014年春学期学费169多万元购买理财,盈利63.32元;2017年8月至9月,侵吞了2017年秋学年学费131万余元投资理财,仅盈利59.81 元。盈利最大的一次投资理财,是2010年7月至9月,朱某把它收取2010年秋学年学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里的333多万元,从这当中非法牟利2926.17元。
被告朱某对公诉机关控告犯罪事实、罪行及量刑建议均情况属实,自行认罪悔罪。据了解,此案将待仲裁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本次开庭审理,法检“两长”同庭履行职责,是常州市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及以审理为核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体现。“两长”一同申请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充分体现了司法部门重拳出击惩处贪污腐败决心。下一步,法检将切实加强以案释法,进一步筑起公务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维护保养国家权力的廉洁自律性。(报道员 郭龙龙 顾三味 新闻记者 葛小泉)
相关链接:江苏泰州一中学出纳侵吞2500多万元公款私存投资理财,7刚满盈利6400汪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