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准许,山西省省纪委监委对临汾市市人民政府原党委委员、常务副市长杨彦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核查,杨彦康丧失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违反规定使用管理服务对象住宅,接纳可能会影响公平扰乱公共秩序的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反规定替他人们在职务调整升职等多个方面谋取私利;在组织谈话的时候不属实说明问题,未按照规定汇报个人有关事项;政企关系不清楚,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替他人们在工程项目承包、晋升职级等多个方面牟利,并违法私收高额财产。
杨彦康有违党的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党的廉洁纪律,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犯罪,并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性比较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科学研究并上报山西省委准许,确定给与杨彦康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省监委给予他们判处刑罚处罚;追缴其违纪得到;把它涉刑难题移送检察机关依规移送起诉,涉及财产一并移交。
杨彦康个人简历
杨彦康,男,汉族人,1970年2月生,山西芮城人,湖南省委党校硕士学历,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3月出来工作。
列任运城市平陆县委副书记;运城市垣曲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运城市垣曲县委书记;临汾市老百姓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市长。2022年11月,免除临汾市市人民政府市长职位;2023年3月,免除临汾市老百姓政府党组成员职位。
(山西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