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社评驻中国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环球时报社评新闻记者 陈青青】香港政府数次说明于今年或最晚来年一定会就基本法第23条法律。保安局局长邓炳强16日表明,正科学研究将间谍罪列入23条法律范围。
据香港媒体17日报导,邓炳强表明,相关“盗取国家秘密”的法规是很久以前定下的,内容涵盖那时候什么个人行为或被称作违反规定,如“去军事禁区内绘图”等。因为科技水平发展磐恒月异,如今已经发生许多用高新科技所进行的间谍行为,旧法规不一定能够规管,所以需要列入当代间谍行为。香港特首李家超此前接受采访时称,伤害北京国安技巧随时变化,2003年的网络时代、社交网络和现在已大大不一样。
二战时期,中国香港曾和佛罗伦萨、卡萨布兰卡合称“世界三大谍都”。自此,中国香港由于特殊政冶与地缘环境,再次变成“中国东方谍都”,也有不少特工特务香港主题活动。这种情况在回归之后并没改进,一方面因为香港重要地位,通常变成境外势力干涉大陆的梯子;另一方面中国香港在保护北京国安在法律上薄弱点,令境外势力、特工能够进退自如。即便在实行了国安法后,中国香港依旧没有间谍罪。
令香港人看清事实是指,在一起已开庭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例中,有宣判人员揭开一名前身为其他国家谍报员得人,与壹传媒股东会前主席黎智英是“揽炒”团队背后主脑和总裁。该组织过去持续要求其他国家封禁中国香港及国内高官。以上事情仅属冰山一角。外交部早期传出《美国干预香港事务、支持反中乱港势力事实清单》,列举高达102项例子,清晰表明国外多年以来串通反中乱港分子比较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香港特区政府务必有针对性地解决特工属性的行为表现罪刑,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再度在香港特区产生。
现阶段,现行标准《官方机密条例》第二部就“情报活动”有一定的规管,包含严禁贴近、查看、翻过、进到禁域或处在紧邻禁域的地方,制做对对手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及其获得、搜集、纪录或提出对对手有价值的官方网敏感数据等情形。《官方机密条例》第三部也严禁违法公布受法律保护数据信息。除此之外,香港国安法第29条亦订明,为其他国家或是境外企业、机构、工作人员盗取、打探、贿赂、非法提供涉及到我国安全的国家隐秘或是情报信息,即属犯罪行为。
新民党现任主席叶刘淑仪称,如今《官方机密条例》已包含间谍罪,但规章是把美国1919年签订的法规本土化,从现如今角度观察十分初始及落伍,香港特区政府应再度定义间谍罪。
邓炳强早期表露,香港特区政府已经思考目前法规无法包含的举动,包含情报活动和互联网等方面的空缺,以制订合理和行之有效的策略和条款。除此之外,香港特区政府也将开展“在网上巡查”,以柔性方式解决在网络上危害国家安全势力,并追责从业违法活动的个人和组织刑事处罚。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长、法学教授傅健慈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添加间谍罪的首先要考虑是为了预防中国香港变成美英等国的“情报核心”,中国香港应当建立当地维护保养与确保国家秘密规范和标准,并照顾到非常规的科技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国家安全问题,这也是合乎23条立法原则,对预防、劝阻、惩处间谍行为或破获特工案子充分发挥特别重大功效。他指出,23条法律能从严禁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犯罪选购的方面有着:叛变、分裂国家、煽动叛乱、刷新中国人民政府、盗取国家秘密、其他国家的政治意识组织和团队香港开展政治改革、香港政治意识组织和团队与其他国家的政治意识组织和团队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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