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5日电 (新闻记者 赵建华)国家财政部、应急管理部5日应急预拨3.2亿人民币(rmb,相同)中间洪涝灾害抗灾资产,适用重庆市、四川等16个省份(区、市)搞好洪涝灾害、自然灾害抗灾工作中。
在其中,防汛救灾资产2.5亿人民币,自然灾害抗灾资产0.7亿人民币,由地区综合用以应急抢修紧急救援和遭灾群众援助,重点做好救援迁移安装遭灾工作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管理、进行灾害性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治理、倒损民宅修补等相关工作。
国家财政部规定各省级行政机关,立即拔付中央预算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充分运用资金效益,把确保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