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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法院签署东江流域保护协议

六市法院签定东江流域维护协议书 一同维护诸多粤港澳居民“生命之源” 羊城晚报讯 新闻记者吴奕镇、报道员朱精巧报导:为服务搭建绿美广东生态基本建设新机遇,6月26日,广东东江流域行政…

六市法院签定东江流域维护协议书

一同维护诸多粤港澳居民“生命之源”

羊城晚报讯 新闻记者吴奕镇、报道员朱精巧报导:为服务搭建绿美广东生态基本建设新机遇,6月26日,广东东江流域行政保护合作制度启动仪式在河源市举行。广州市、深圳市、韶关市、河源市、惠州市、东莞市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同签定《东江流域环资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在不断完善司法协助、资源共享、审执一体、联系沟通交流、合作工作中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战略合作,推动东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观。

依据《东江流域环资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相关知识,各协议书中级法院将于不断完善司法协助、资源共享、审执一体、联系沟通交流、合作工作中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战略合作,以进行环境与资源审理合作,服务保证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为主要目标,包含提升环境与资源刑事案件、民事诉讼、行政审判工作中,统一法律解释规范,提升司法机关水准等7项实际合作事宜,共同推进东江流域环境与资源司法部门合作工作中见实效,推动东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观。


参与启动式的代表参观考察了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环境与资源巡回法庭、万绿湖旅游巡回法庭、新丰江水库,充分调研东江流域行政保护状况,深入分析东江流域环境与资源保护现状,对河源市二级人民法院在提升环境与资源行政保护层面所做出的不断努力给予充分肯定。

惠州东江是养育诸多粤港澳居民“生命之源”。针对完善跨地区连动维护东江流域,在今年的6月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与深圳、河源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五市人民检察院签定《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提升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保护,推动创新发展,不断完善跨划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保护合作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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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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