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首都吉隆坡6月29日电 (新闻记者 陈悦)新加坡卫生部长扎丽哈29日公布,原本定6月30日到期新加坡新冠疫区公示有效期限将增加迄今年12月31日。
新冠疫区公示是新加坡国家卫生部依据所在国传染病控制和预防法案增权制订的规章,其授予卫生行政部门对于新冠肺炎疫情发觉、检验、跟踪、防护病例的权利,以增强疫情控制。
扎丽哈说,现阶段马来西亚疫情平稳,医疗行业也并未面临挑战。而近期文化活动和即将来临地方选举会有群体规模性汇聚,可能造成病例数提升。“(增加公示有效期限)是为加强防控疫情,防止变异毒株发生。”
扎丽哈还宣布,自今年7月5日起,新加坡可能会取消群众在公共交通设施与医院强制性戴口罩的相关规定,仅规定诊断者与处理诊断者医护人员强制性戴口罩。可她号召,高危人群、呼吸系统发生疾病症状者等仍还要继续戴口罩。
除此之外,依据扎丽哈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全新标准作业程序,自7月5日起,新加坡冠状病毒感染新冠确诊病例从在家隔离7天减为居家隔离5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