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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生效在即,公司法治更加可期

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公司法》的修订是在中国经济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肩负着更多使命。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表示,修改《公司法》是打造市…

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公司法》的修订是在中国经济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肩负着更多使命。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表示,修改《公司法》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创新动能和活力的客观需要,是解决现阶段经济中若干公司困境的制度基石。

“新《公司法》通过对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保护,通过加强资本安全和债权人保护,通过突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通过对特定规模的企业提出更高的职工民主参与要求等,以立法方式对实际经济生活中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和相互关系进行再平衡。”马龙认为。

例如备受瞩目的新《公司法》第47条,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5年之内完成注册资本的出资。源于2013年《公司法》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在过去十年极大方便了新公司的设立,但也在客观上产生了空壳公司涌现,公司偿债能力不足,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等情况。

马龙直言,此次《公司法》及待生效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重拾注册资本实缴制的某些合理要求,虽然引起了一些业界争议,但大部分投资者认可这种“行稳致远”的改革。

除追求安全和稳定,新《公司法》部分调整是为更好释放原来管制的空间,更好地激发投资者热情。普华永道中国公司和监管服务合伙人王景提出,“新《公司法》正式确认了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类别股,可以设立一人股份公司,取消一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限制等,无疑将使得投资者设立公司、吸引投资、甚至退出关闭等方面有了更多选择”。

值得关注的是,新《公司法》为鼓励职工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300人以上的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和股东会中有职工代表,但是职工董事或职工监事如何平衡自身多重角色,如何在保护员工利益的同时不降低公司治理结构效率,是监管机构、股东、董事和员工及员工组织之间需要探索和磨合的重要课题。

普华永道方面指出,新《公司法》的生效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需要,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加强产权保护的需要,是健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编辑: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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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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